這句話是引用的~~~
幾個月前在別人的部落格裡看到這句話
對於公司來來去去的新人,雖然不是我帶的
但多多少少也有些感觸......



記得我的第一份工作
雖然現在都對外宣稱說第一份工作是TBC
但是...熟悉內情的都知道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幼稚園
在畢業前就找好的工作,為了要去宜蘭玩硬是壓到七月初才上班?
(其實我有點忘記確切的時間了...)
應徵的是類似協理的助理,
但第一天卻是像打掃阿罵一樣,
小朋友做早操我要打掃,
小朋友吃完點心我要洗碗,
小朋友吃完午餐我還要再洗碗,
小朋友午休時我要再打掃一回,
一天要洗廁所兩次,還要幫調皮沒家教的死小孩擦屁股...
然後中午去國小校門口發傳單,
回到幼稚園只能到廚房自己拿個碗裝些飯解決一餐,
早上八點工作到下午六點,但中午並沒有休息時間,
在影印的助理叫在打字的助理把她的工作給我做,
而在打字的助理也叫在影印的把她的工作給我做,
她們雙方都不肯讓出自己的工作,原因是怕我做錯了!!
(開什麼玩笑,以為我跟你們一樣笨嗎?)
在聽到我念一般高中,接著國立大學畢業的學歷之後
最後的結論是"那你一定很喜歡小孩子才來這裡上班的齁?"


我也以為我很喜歡小孩子
而且老爸很愛那裏的環境,不會有壞人拐走他的女兒 
但事實上工作半天以後我就決定不要這份工作了
原因是跟我原本預計的差太多了......
但是我還是很盡責的做完這一天的和尚,敲完一整天的鐘
但是我沒勇氣去跟主管們說我不想做了,所以我回家了
而隔天以繼續睡覺不接電話來逃避......



就這樣,我結束我第一份工作,以爛草莓的方法
爾後隨著年紀增長,才開始發現當初的自己是多麼的不負責任
而且,抗壓性也太低了...
後來回想起來,都會覺得工作再怎麼辛苦
當初也應該試試看才對...
雖然我無法一直把笑容堆在臉上,
但...人都會改變的不是嗎?
我給了社會看輕我的機會....



之後找到鹿港的工作
不管天氣有多冷,不管是不是下大雨
我都還是騎著小紅上班,而且絕不遲到
老闆娘擔心我的安危,常叫我搭公車上班、或是遲到也沒關係
老闆甚至還說要出錢幫我買一台二手車代步
在工作的一年內,我幾乎沒有賴床過
換來的是老闆的賞識跟老闆娘的疼愛
(反映在薪水上...)
因為我有當初做錯事的經驗,所以再也不犯一樣的錯誤




今天來公司的新人,在中午吃飽以後
拿著包包說要去便利商店
也同樣是新人,但早了兩個月來的秋華告訴她
"你要出去要先跟協理說一聲喔"
她才老實說出她不想繼續待下去了
她說..."太難了......"


基本上,就是爛草莓一顆而已
就跟我看不起當初的自己一樣,我也看不起這樣的爛草莓
才來第一天,才上了將近一個半小時的課
如果這樣就太難了的話,那你還是回家給爸媽養好了



而且,就算不待了...禮貌上也該說一聲
居然還說要去便利商店....



你儘管任性沒有關係,
任性的時候,這個社會已經看輕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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